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精神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大力推动学生体育工作的开展,牢固树立学校教育“健康第一”的指导思想;高度重视学校体育的重要性,充分认识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的重要意义;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、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。
二、工作重点
1、 按照教学计划,开足开齐体育课。1—5年级每周5节体育课、2节体锻活动课,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,确保“学生每天一小时活动锻炼时间”的落实。
2、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停上、少上或挤占体育与健身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。
三、条件保证
1、充分利用操场、教室、地下室等可利用场地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好的锻炼条件。
2、充分利用现有体育器材开展各种体育活动,并每学期及时进行增补。
四、具体实施安排
1、体育课的要求:按国家课程标准设置体育课,1-5年级每周5节体育课和2节体锻活动课。
2、落实两操,上午广播操和下午课间操,加强管理,确保人人参与。
3、开展课余时间、快乐拓展日、拓展日+的契机,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体育拓展课程。同时保证常规课余训练的开展,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课余体育竞赛活动,丰富学生课余生活。
4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、校外体育活动时间,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、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。结合“家校共育之运动计划”,设计合理的《周末运动计划》、《假期运动计划》,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,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及时与家长沟通、听取学生、家长建议,让校外家庭体育锻炼是学生在校参加成为学校体育的延续和补充。
五、明确工作责任
1、学校分管领导对体育工作实行统一领导,确保工作责任到位、政策落实到位、保障措施到位、资金投入到位。
2、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计划、学生体育竞赛计划、体育师资的培养培训计划,指导学校体育教学、课余体育训练、体育竞赛的开展。
3、体育是学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,体育教师要加强理论学期,体育学科教师应严格按课程标准,课前认真备课,课后及时反思,上好每一堂体育课。
4、校长是学校体育的第一责任人。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,认真贯彻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和国家、上海市对学校体育工作的各项规定,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得到落实。
5、学校分管领导、分管部门、体育教研组、体育教师、班主任(辅导员)要各司其责,履职到位;各相关部门、各任课教师要积极支持和关心学校体育的开展。
六、加强检查与监督
1、学校将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,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,明确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。
2、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学校学期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,对随意停课、少上和挤占体育课、体锻活动课的人员,不能评优、评先。
3、有关绩效工资的文件精神,工作成效与奖惩挂钩。鼓励体育教师研究教法,提高体育课效率。
4、为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情况,学校将对体育教师进行期末考核,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级及教师,将进行表彰奖励,对工作不认真落实、敷衍了事、随意停上体育课和不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的教师,予以批评,违规严重者学校将视为其年终考核不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