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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(北新泾第三小学)(2023.8)

2023年08月29日 10:09  点击:[]

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(北新泾第三小学)
序号收费项目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
一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



1外籍小学生就读收费每生每学期3000元沪教委财【2007】第8号华侨子女、持有《上海居住证》B证的外籍人员及留学人员子女随班就读的,以及持有效《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》的收费标准等同于本市户籍学生。
二、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



1课外教育活动费每生每学期100元沪价费【2015】13号春秋游、参观社会场馆。学生自愿,据实结算,多退少不补。
2校服费每生每套夏装:310元/套 春秋装:295元/套 冬装:295元/套沪价费【2015】13号校服需做好“双送检”工作,保证质量合格。学生自愿,据实结算,多退少不补。(夏装明细:短袖衬衫100元/件;短裤100元/条;长袖衬衫110元/件)
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学年295元沪价费【2015】13号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。自愿原则。
4餐费每生每餐18元沪价费【2015】13号学生自愿,据实结算,多退少不补。按月收取。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
1资助政策:1、城乡低保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人员、困境儿童、烈士子女、孤儿、原建档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,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。2、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,免除餐费及课外教育活动费。3、本市户籍农村家庭(父母一方为农村户口)学生免除餐费。(文件依据:沪教委规〔2022〕8号)
2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,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,按照规定流程以及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。
收费咨询电话: 学校:021-62384420




监督举报电话: 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2、22050723





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:12315








2023年8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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